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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鹏巷陈宅

飞鹏巷陈宅
飞鹏巷陈宅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陈权东民居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飞鹏巷98号。坐北朝南,由主楼、后楼外加围墙组成庭院式寓所。据说此民居为陈权东民居第。解放后曾做为市委机关宿舍。整个院落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门台设在庭院东南角,为西式砖门台。主楼为三间二层楼房。一层高出地面约1米(房屋底层架空为防潮与通风),由水泥楼连接。一、二层带廊,设水泥栏杆。房屋立面不在同一平面,凹凸有序,房门、窗均向外开启,并在门窗外设有百页式门窗套,可以自由启动。房间内部均架设木地板,一层下设有地下室。明间由屏门分隔成前后两部分,前为堂间后为楼道。屏门上木雕精美。后楼为四间二层砖房。南侧中部与主楼相通,带前廊,廊带砖做低矮栏杆。二层由一层西侧墙边楼梯旋转而上。走廊设北侧靠墙。后楼为四脊顶,青瓦铺面。院西北角有一水井,水质较好。

陈权东(1882-1966),字守庸,1882年出生,祖籍浙江温州。民国政府盐务官衔。1907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07年-1908年任河北省教育部政府特派员秘书。1909年回温州任温州府中学堂师范学校,浙江第十师范学校(现温州中学)教导主任并教授英语直到1913年。1929年后多次任地区稽查员督察长等。

陈权东民居为温州市区保存完整,具有典型近现代风格的建筑。

保护等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民国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保护范围:东以飞鹏巷六十六弄为界;南以飞鹏巷为界;西以现有院墙为界;北以文物本体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线向外延伸约20米为界;南以飞鹏巷为界;西以信河街东侧人行道边线为界;北以嘉会里巷为界。

延伸阅读:

·温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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