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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妇冢

孝妇冢
孝妇冢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孝妇冢位于郯城街道葛庄村。年代为汉。

孝妇冢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是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为汉代墓葬,至今保存完好。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孝妇冢坐落在县城驻地东1公里处路南50米,东距孙葛庄村500米,西距东外环30米。冢高6米,周长80余米,这就是至今保存完好的西汉年间东海孝妇冢,旁边是她婆婆的坟墓。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座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重修孝妇冢碑,曰:“纯孝也而蒙不孝之株;无罪也而罹有罪之祸,致天悯奇冤,郡遭大旱”。另一座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上曰:“其孝至于上格天心,下慰舆情,使千百年后沾其德泽”。除了清朝立的两座碑之外,当地政府还在设立了一座碑,上面写着“孝妇冢”三个大字。

解放前,有墓地近六亩,冢前设石桌、石瓶、石香炉等祭祀器物,周围遍植松柏,郁郁葱葱,庄严肃穆。

东海孝妇的墓与其婆婆的墓合看上去像一个小山坡,山上郁郁葱葱树木繁多,但山坡中央有20多厘米的空地,像一条小道。墓冢附近的村民传说,孝妇被冤杀后,人们把她的尸首安葬在其婆婆的坟墓西侧,谁知一夜之间两个坟墓竟合为一体,成为一个封土高大的墓冢。这条小道并非人为踩踏所致,一年四季寸草不生,当是婆媳俩的坟墓合二为一的痕迹。

1979年12月15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公布孝妇冢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9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孝妇冢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郯城街道:山东省郯城县郯城镇位于山东省的最南端,总面积196平方公里,辖116个行政村(街),13.7万人,春秋战国时期为郯国故地,素以历史悠久、文化名胜繁多、物产丰富享誉海内外,自古以来,就是交通要道,商贾重地。境内-公路、205、301国道、微连公路、胶新铁路在此交汇;北距临沂机场40公里,东到连云港机场38公里、港口80公里,日照港100公里,青岛港250公里;…… 郯城街道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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