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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11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连云港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经连云港市十四届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确定“城后土城遗址”等23处不可移动文物作为连云港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连云港人民影剧院旧址
  连云港人民影剧院旧址(1958年)连云人民影剧院旧址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临海社区云台路南端。前身为20世纪30年代的同乐戏院,1953年改为职工剧场,1958年建成…[详细]
振亚桥及题刻
  振亚桥及题刻(1924年)振亚桥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留云岭村虎口岭南坡路西侧。为民国十三年(1924年)法起寺监院振亚建造,全石结构,桥面为长条石铺成,桥墩为块石砌…[详细]
连云港抗日防御遗迹
  连云港抗日防御遗迹(1938-1939年)连云港抗日防御遗迹包括大龙顶、围屏山、锦屏山、丫髻山、猴嘴山、朝阳西山、东陬山、仙姑岭等处。大龙顶是连云港市云台山大桅尖东侧的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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