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塘翁正春故居
洪塘翁正春故居为仓山区文物保护单位。
洪塘翁正春故居
位于仓山区建新镇洪塘社区状元街9号,后靠洪塘中心小学。为明代建筑,占地面积127平方米,正东。悬山顶,穿斗式木构架,面阔五间,进深六柱,前有庭院。四周以砖砌墙垣,今为翁正春后裔居住。建筑已经改建,门前照壁、旗杆座、封火墙已无存。该民居为福州地区典型明代民居建筑,具有重要历史纪念意义。1986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至今,翁氏后人对翁正春故居第三进进行修复,并恢复七间面阔。翁正春(1553-1526),字兆震,侯官洪塘人。明万历二十年状元,官至礼部尚书,特加太子少保,卒谥文简。
翁正春:(1553~1626年),字兆震,侯官县(今福州市区)人。明万历七年(1579年)举人,任延平府教授,转龙溪教谕。万历二十年(1592年)状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历春坊中允,主顺天乡试,进庶子,擢少詹事兼侍读学士。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知贡举,升礼部左侍郎,主持部事,充日讲官。上“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下,重贤才,慎财用,惜民命,重边防”…… 翁正春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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