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墙
花墙为永嘉县文物保护单位。
花墙位于鹤盛镇蓬二村,为谢氏(《因音求字》作者谢思泽家)老屋一进庭院左侧的隔墙。始建于南宋,重建于清中期。该屋门台八字形,额题“近云山舍”,楹联为“忠孝持家远,诗书处世长”,下署“朱熹”。花墙全长8.8米,高2.65米。分隔成菱花式透空窗框三组,上嵌砖雕人物、花卉和花瓶,图案生动逼真,雕工精巧娴熟,制式悉取传统画本,而又赋以新意。
1984年,花墙列入永嘉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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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墙位于鹤盛镇蓬二村,为谢氏(《因音求字》作者谢思泽家)老屋一进庭院左侧的隔墙。始建于南宋,重建于清中期。该屋门台八字形,额题“近云山舍”,楹联为“忠孝持家远,诗书处世长”,下署“朱熹”。花墙全长8.8米,高2.65米。分隔成菱花式透空窗框三组,上嵌砖雕人物、花卉和花瓶,图案生动逼真,雕工精巧娴熟,制式悉取传统画本,而又赋以新意。
1984年,花墙列入永嘉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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