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民巷八十七号、北新华街一百一十二号四合院
西交民巷八十七号、北新华街一百一十二号四合院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西城区西交民巷八十七号、北新华街一百一十二号四合院
批次: 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地区: 西城区
保护理由:
原为双合盛啤酒厂资本家的住宅。宅院宽阔,西部的花园叠石为山,别具一格。
其中87号是居室,112号是花园。居室为三进院落。花园造型精巧,太湖石上有乾隆题诗。园内也建有三进院落,有假山,山上有乾隆御笔“普香界”,嘉庆御笔“护松扇”“翠潋”“排青幌”等。还有六角攒尖亭,花厅等。后院是二层楼房和一座小四合院。园内有大量太湖石及石刻、石雕,多为圆明园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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