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大商行
宝大商行为温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宝大商行旧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晏公殿巷37号,建于民国。商行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为三间两层西式建筑。通面阔15.3米,进深17.3米,东墙角有"永余堂"界石。建筑立面装饰考究,三角形山花,巴洛克式门套,上有商行当年的商标图案。
宝大商行旧址由原工商联会主席王纯侯从别人处以一万银元购建,用于经营棉布生意。整体格局结构较完整,立面砖砌灰塑西式风格较有特色,正立面的商标图案别具一格。王纯侯(1887-1952),乐清乐成人,办有宝大棉布号,并曾任富华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建国后为温州工商联主席。2005年8月,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温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级别: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民国
公布时间:2005年8月26日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保护范围:东、北以现有围墙向外延伸2米为界;南以现有围墙向外延伸1米为界;西以现有围墙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东以现有围墙向外延伸20米为界;南以现有围墙向外延伸30米为界;西以现有围墙向外延伸28米为界;北以现有围墙向外延伸20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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