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学程墓
叶学程墓为温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叶学程墓位于鹿城区黎明街道杨府山东麓。坐北朝南,为三坛坐椅式,花岗岩块石结构,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上坛面宽3.5米,进深2.3米,为叶学程夫妇合葬墓。中坛面宽3.5米,进深2.5米,用花岗岩方柱隔成三室。下坛面宽6米,进深2米,三合土夯实地面,系拜坛。墓圈半圆形,后坎正中镶嵌一块青石墓碑,上 书-“世居蒲州上埠街272号,廿二世,四品同知叶公学程字丽生、诰封原配樊夫人、德配潘氏安人、侧配张氏安人之墓”。
叶学程,又名品金,今鹿城区黎明街道上蒲州村人,生于清道光七年(1827),为当地名绅。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捐资筹组民团,设拳坛,造船只,置枪铳,带领蒲州人民抗击英国海盗商人对温州沿海村庄的抢掠;咸丰六年(1856)12月,英夷又俘敌四人,尽杀之。蒲州一役,影响颇大。为此,清廷策封为四品同知。光绪二十年(1894)卒,葬杨府山西麓。1976年因建造黎明中学迁葬现址。2006年重修。1997年列为龙湾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随行政区划调整,划归鹿城区。
保护级别: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清
类别:古墓葬
保护范围:东、西、北以墓圈向外延伸10米为界;南从墓向外延伸20米为界。
建筑控制地带:东、西、北以墓基向外延伸30米为界;南以墓向外延伸40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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