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山水阁
案山水阁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案山水阁在小江镇案山村,由当地谢氏族人集资创建于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原名文渊阁。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年)两度遭兵毁。民国19年(1930年),谢族再度集资依原貌修复,并更名案山水阁。
案山水阁在案山村西南里许,南向,临水溪。楼阁用四根木柱砥挺成砖木结构正方形,四层塔式。高18.55米,底层长29.8米,宽18.2米,占地5425平方米。青砖砌墙,三合土沟缝,周围平房构成三合院,第二屋至顶层均木屏作墙,每层木粱构架,灰瓦翘檐,每个檐角都挂一只风铃,阁顶脊背设雄师一对,相向戏舞滚球。阁内壁色棕黑,唯顶棚油漆彩绘。今虽剥蚀脱落,但仍可窥察当年精湛技艺。1983年,案山水阁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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