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7年12月,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辉河珍禽湿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1999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7月,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7月,经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呼机编发[2004]33号文件)批复成立呼伦贝尔市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代管,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西南部,
地处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区域内。保护区北界距呼伦贝尔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拉尔区
22.5公里,
南部与红花尔基樟子松林相接。地理坐标为N48010′-48057′;E118048′-119045′,总面积为3468.48平方公里。保护区设立了高林温都尔、草甸草原、沙地樟子松疏林等三个核心区,面积684平方公里,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9.72%。缓冲区面积为827平方公里,实验区面积为1957.48平方公里。
辉河自然保护区处于大兴安岭山地森林向呼伦贝尔草原的过度带和草甸草原向典型草原的过渡带,集森林、草原、湿地于一体,具有低山丘陵、高平原、沙地、河谷等多种类型组合的地貌,使保护区呈现为类型多样、独特、结构复杂的自然生态系统。
湿地是辉河自然保护区的主体,保护区同时具有河流型、湖泊型、沼泽型三种湿地,以大面积组合分布为特点,总面积1167平方公里。保护区境内的湿地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是众多珍稀濒危鸟类生息繁衍的理想环境。
保护区内的沙地樟子松林是欧亚大陆东部草原生态区范围内,在我国分布的最珍贵的一块森林资源,总面积121.58
平方公里,处于大兴安岭山地森林向呼伦贝尔草原的过度带上,成为森林生物群落和草原生物群落镶嵌分布的生态交错区,表现出高度的景观异质性。
保护区内的草原总面积2179.9平方公里,具有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两种类型,并保持着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相互过渡的特征,总体上人为干扰尚轻,基本保持着天然状态。
辉河自然保护区具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据调查,保护区境内分布有鸟类38科187种,其中丹顶鹤、大鸨等国家I级保护鸟类9种,大天鹅、白琵鹭等国家II级保护鸟类27种。鱼类有8科31种,两栖爬行动物有3科10种,兽类有15科42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哺乳动物4种。保护区内共有植物344种,分属60科199属,其中,蕨类植物1科1属2种,
裸子植物2科2属2种,其余为被子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