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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修河道功完之碑

敕修河道功完之碑
敕修河道功完之碑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黄河于新乡八柳村决口,洪水直冲张秋镇(今属山东阳谷县),沙湾(今濮阳市台前县八里庙村南)一带,运河河道被毁,南北漕运大动脉几乎中断,朝廷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先后派工部侍郎王永和、工部尚书石璞等治理沙湾河道,工程均失败。景泰四年(1453年)十月,明代宗又任命徐有贞为都察院佥都御史,治理沙湾河道。徐有贞到沙湾后,对地形水势进行了详细查勘。最后集思广益,开创性地提出了置水门、开支河、浚河道的治河三策。该方案得到朝廷批准后立即开始实施。徐有贞这次治河,采取了疏、塞、浚并举的办法,耗费物资数以万计,运角河工五万八千余人,历时近两年,于景泰六年(1455年)七月完工。此后山东河患减少,漕运通畅。

工程竣工后,徐有贞主持在当地(今八里庙村)修建了水河神祠,并亲自撰文、书丹,在祠内立“敕修河道功完之碑”。该碑螭首,高0.91米,宽1米,厚0.3米。精雕二龙戏珠图案,中间阳刻篆书“赦修河道功完之碑”。碑身高2.2米,宽0.95米,厚0.28米;四周刻有0.5米宽的阳刻云雾图案,书体为行楷,共31行,满行75字。碑座为龟趺,高1米。碑文记载了治理河道的过程、用工、用料、建闸地点,是除水患兴水利的经验总结,为后代研究治黄史料。

撰文及书丹出自徐有贞之手,书法挺拔秀丽,柔中带刚,气韵神采俱佳,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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