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幼天王洪福瑛囚室(桂花屋)
太平天国幼天王洪福瑛囚室(桂花屋)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清同治三年(1864年),天京(南京)沦陷。太平天国幼天王洪天贵福(洪秀全长子)在干王洪仁轩等人的保护下,率太平军余部南下,10月9日途经广昌与石城交界处杨家排古岭脑时遭党清军席宝田部伏击,10月23日幼天王被清军捕,即囚禁于桂花屋花厅。月初,幼天王被押抵省城,28日被江西巡抚沈葆祯杀害于南昌。该客家民居与太平天国诸多巧合,时间巧合:该民居修建于1851年,落成于1864年,与太平天国起义、沦陷时间一致;地点巧合:起义于花都,建都于南京(石头城),终结于石城;人物巧合:该民居五个马头墙与太平天国五王石城蒙难巧合。幼天王曾用毛笔在侧室南面-墙上提诗一首“有志攘夷愿未酬,七旬苗格得难谋;足跟踏开云山路,眼底空悬海月秋。
桂花屋是县城唯一保存较好的客家民居,是清代客家民居的典型代表,体现了独特的客家建筑文化,该屋为砖木结构,悬山顶,三堂两横式民居,中有天井,后为正房,两边厢房,前0院,门额楷书阴刻“永怀”二字,年款为“咸丰辛亥年”(1851)。该屋系当年石城富豪黄性存所建造,占地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有70余间,分三进:前厅、中厅、后厅,两侧是厢房。整个建筑富丽堂皇,高墙深院,是典型的客家民居,保存比较完好。以幼天王为首的诸王在石城的覆灭,宣告了历时14年之久的太平天国运动彻底终结。使桂花屋成为这段重要历史的实物见证和历史信息的载体,它的保存,对太平天国后期革命斗争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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