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雷神庙
揭阳雷神庙位于揭阳城隍庙之右,始建于清康熙二年(1663),乾隆四十四年(1779)重建,二十与二十一世纪之交(1997—2003)再度重建。最早最详尽记载揭阳雷神庙的是刘业勤纂修的《揭阳县志》。其卷二《庙宇。雷神庙》条云:在解元坊(即今城隍街一带—彭注)。康熙初,知县胡鹤翥创建,并给庙前香灯铺四间、蓝田都溪头乡租谷三十石为住持灯油日食之费。庙后建龙起书院,供佛,旁祀知县胡鹤翥。乾隆四十四年,知县刘业勤重建,董事例职刘荣。
清以前,揭阳没有雷神庙。所以创建,缘于清康熙初,碣石总兵苏利叛乱,沿海为之震动,朝廷指派省兵驻扎桃山(今属揭东县炮台镇),防范其沿榕江内扰。当时担任揭阳知县的会稽(今浙江绍兴)人胡鹤翥负责运送军输品,夜宿桃山驿馆。没有料到随身携带的官印竟被盗贼偷去。束手无策之际,有随行人员告诉他彩塘的雷神十分灵显,有求必应,无妨前去叩拜,祈求神灵帮助找回官印。胡鹤翥照着去做。不久,官府在附近抓到一个惯偷,审讯中他供出官印为他所盗。官印的失而复得,使胡鹤翥摆脱了法律的惩罚,而同时,他又得到晋升为水部主事的诏令。自然,他把这些恩德都看成是雷神的赐予。不久,他在北京听说因为海禁,在0-内的彩塘雷神庙年久失修而坍塌,他感到神庇护了自己,现在神连栖身的地方都没有了,自己不能视而不见,置若罔闻。遂捐资请人以城隍庙西侧常平仓废址为址,创建雷神庙,以答谢神恩。不久,揭阳群众又捐款在雷神庙后建龙起书院(一度作禅院),既祀佛,也祀建庙福荫揭阳的知县胡鹤翥。关于创建雷神庙事,乾隆《揭阳县志》卷八《艺文》所载胡鹤翥《雷神庙碑记》,记叙甚详。然而,历经一百余年的风雨侵袭,至清乾隆中叶,庙宇破败不堪,揭阳士民纷纷要求当时的知县刘业勤出面主持重建,以恢复其伟岸肃穆形象。刘业勤顺应民意,“爰捐俸、廉,诹吉日”,破土动工,而本地人士,“各呈其材,昆吾同侪,各骋其技”,仅用两个月时间,一座“仍前制,易新模”的壮丽神庙,重现于揭人眼前。后来,由于战患频仍,民不聊生,雷神庙渐渐荒废,至民国末年(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被改作-驻地。建国后,历经“改造”,面目全非。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经济的复兴使人民群众深感恢复古迹名胜的必要和可行。在市、省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下,广泛集资,择能工,选良材,精心营构,历五寒暑,终于重建起建筑工艺足可成为潮汕仿古建筑经典的新庙。
雷神本属自然神。在远古时代,先民对雷的崇拜,超过其他任何天象。因为他们把雷看作起动万物苏生,主宰万物生长的神。“雷出,则万物亦出”,是人类希望之所在;他们认为,人们能繁衍子孙,富足殷实,长寿幸福,全是雷的恩赐。人们对雷的信仰、崇拜,历经漫长的时间。作为崇拜对象的雷也逐步蜕变,终于偶像化为神,一种民俗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