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故居
李维汉故居位于长沙市长沙县高桥镇维汉村。
李维汉(1896-1984),原名厚儒,字和笙,又名罗迈,湖南长沙县人。1916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第二部,1917暑期毕业,留校任初级部主任。在第一师范期间,同毛泽东、蔡和森等相识,1918年4月与毛泽东、蔡和森等一道在长沙组织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在蔡和森的影响下,接受并信仰马克思主义。1922年,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成立,李维汉负责组织工作。同年,受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的委托,回国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底,由毛泽东、蔡和森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23年4月至1927年4月,担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后改称中共湖南区委员会)书记。在此期间,并被选为中共四届、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指示,中共中央改组,成立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李维汉为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5个委员之一。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举行南昌起义,并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于8月7日召集紧急会议。八七会议由李维汉担任主席,瞿秋白作主要报告人。会议选举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等组成中共临时中央局。中共六大后,李维汉任中央巡视员、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和江苏省委书记。1930年,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1931年去莫斯科学习。1933年回国赴江西苏区,任中央组织部干事、部长。1934年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长征中任军委2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地方工作部部长。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陕甘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李维汉担任第一届、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二届、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79年任中共中央-部顾问,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2年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84年8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李维汉故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2005年长沙县人民政府进行修复。故居为三进砖木结构平房,房屋44间。正堂屋高大亮爽,屋与屋之间有天井、回廊。大院正中为过廊,过廊后进入后栋。后栋有5间正屋和诸多杂屋。
李维汉故居于2011年1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9月被长沙市委宣传部公布为长沙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景区地址:长沙市长沙县高桥镇维汉村
乘车线路:在长沙乘大巴至长沙县再转小巴前往
李维汉 (1896-198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湖南省长沙县人,又名和笙,化名罗迈,1896年6月2日出生于一个贫苦知识分子家庭。1916年人湖南第一师范第二部学习,次年夏毕业后任初级部主任。1918年4月,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发起成立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 李维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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