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羊寺山遗址
鹤羊寺山遗址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鹤羊寺山遗址位于盖州市团山街道办事处郑屯村西二里的朝阳山顶西坡,是一处平缓地带。2003年恢复了部分明清建筑。
遗址所在山的北侧是大清河的入海口,西侧是碧波荡漾的辽东湾。该山遗址丰富,有商周遗址、汉墓地、高句丽山城、明至清寺院和烽火台等人类活动遗迹。遗址范围有7千平方米,文化层厚在0.4—0.6米之间,发现有贝壳、红褐陶和褐陶的陶片以及石器等,陶片多为素面。
《盖平县志》记载:“伴仙山在城西南二十里,转山子西北,又名朝阳寺,半颠有寺曰鹤羊寺”。《盛京通志》载“明天顺年间,有一个黄花道人居此-,数年后,俗传乘鹤仙去。”
1984年营口市人民政府公布鹤羊寺山遗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14]27号)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发[1990]38号)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即商周遗址周围10米为保护范围,汉墓地周围10米为保护范围,高句丽山城周围20米为保护范围;再外延30米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明至清寺院遗址和烽火台周围30米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信息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供稿人:董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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