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港从善育婴堂
靖港从善堂、育婴堂同创于清光绪元年(1875)。是年底,为便于管理而合二为一,称靖港从善育婴堂,堂址设在靖港镇紫云宫大庙后的沙围子堤下。
白手起家的靖港从善育婴堂能长期平稳经营和持续发展,除社会历史原因之外,主要依赖当地徐氏门庭中徐菕、徐崇立的达官关系及当地大小官绅的护持。
清光绪前,徐菕在朝廷充事,为官候选盐提举,职封二品。对于名留乡闾的地方善事,徐菕“乐于兹事”。光绪初元,他邀户部主事袁锡龄出面,并以两人名义呈请地方备案,在靖港创办从善事业。获准后即通过湖南巡抚、湘岸督销总局从靖港淮盐交易中每年获得1000两的定额常年活动经费。光绪八年(1882),徐菕说动同僚湖南巡抚卞宝弟的支持。卞宝弟在派员视察靖港之后,于是年底以清光绪皇帝的名义题制“诚求保赤”巨匾,赐挂靖港从善育婴堂庭,以官方名义进行褒奖。
继徐菕之后,徐氏之家又出了一个达官徐崇立。徐崇立曾先后就职于湖南军府、中央行政院,官至行政院秘书,湘南省政府顾问。民国十九年(1930),全国通令取消一切苛捐杂派,靖港从善育婴堂所获得的“盐提”亦在例销之列。徐崇立通过湖南榷运局局长李凤耀的关系,获得中央财政部宋子文部长的“特允缓裁”专电,照例从靖港淮盐交易中获取活动经费。通过徐崇立的关系,靖港从善育婴堂还先后得到湖南军政长官谭延闿、何键特殊保护的指示和布告。
由于有徐菕、徐崇立的先后支持,又有中央、地方要员的层层关照,更有“酌情”施惠和常年恒人的经济来源,当地土绅对靖港从善育婴堂莫不捐资出力,鼎力维护。这也是靖港从善育婴堂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创办之初,靖港从善育婴堂由徐氏本家掌管经营,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徐氏头面人物与靖港士绅共同操持。最后一任董事长李泽生即为靖港大顺祥老板、长沙县参议,董事会其他6位董事分别为裕大号老板、靖港商会理事长周墨耕,楷丰厚木行老板、靖港镇镇长任卓,鼎丰豫老板、靖港镇镇民代表会主席侯畅,长沙市米业公会理事长朱长松以及徐崇立和徐本。
靖港从善育婴堂除少部分经费来源于“乐善好施”者自愿捐献之外,主要来源于“例捐”、租息和“盐提”三个方面。
“例捐”,即由靖港士绅共同议定,“靖市行户”按季向从善育婴堂捐献定额“育婴善费”。租息,即靖港从善育婴堂将逐年购置的房产和粮田出租所获的租金。“盐提”,即从靖港淮盐交易中提取活动经费,包括酒席折捐和食盐附加两项,这是靖港从善育婴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经济来源。抗日战争前,靖港的商贸以食盐为大宗。而食盐经销又无专门的“行户”,历来由粮行兼营,无需另缴销盐“行用”,盐商一般获利较丰。为此盐商从各自获利中按一票十缗的标准提出“酒席费”酬谢靖港盐务官员。盐商与盐官,心照相宣,互为便利。光绪之前即已成惯例。光绪四年(1878),负责盐务的靖港督销分局职官姚念杨、张修等从盐商例送的每票十缗“酒席费”中提四缗捐赠靖港从善育婴堂。以后每年均例行从事,行称“酒席折捐”。另外,徐菕利用候选盐提举职权,通过湖南盐务当局的关系,获准从“食盐之户”取得食盐附加银捐。即每购盐一石,除付每石食盐本价外,买主还要向靖港盐务分局另缴银一分,专称育婴善费。名日“于民所取甚微,于拯救贫婴多益”,既非领于官府,又非出自盐商,于官府无损,于盐商无滞。仅此一项,靖港从善育婴堂每年从食盐中获取纹银1000余两。
靖港从善育婴堂所获得“特殊经费”,自然对育婴堂及其管理人员带来诸多实惠。不过亦由此引出了一些麻烦,办堂70多年,有记载的讼事达10多起,其起因皆源于“特别经费”。对于“特别经费”的获取,靖港从善育婴堂除要小心应付来自中央和地方当局的“三令五申”,以防裁撤外,还要谨慎地防止周边地区有关机构的眼红。光绪七年(1881)、九年(1883),铜官、新康两镇官绅几度联合呈文,请求当局准沾一分“盐提”之光,兴办两镇慈善事业。靖港从善育婴堂极力阻止,经多方活动,除划四厘给铜官深仁堂外,靖港从善育婴堂仍取每票四缗“酒席折捐”和六厘“育婴善费”。
徐菕在创办靖港从善育婴堂之初,为扩大影响,先后为善堂拟定育婴、施棺、救火、惜字、点痘等功德,以作为一方善事,在以后的数十年间,也曾有限度地进行了一些裨益社会的善事:
养育女婴。从善育婴堂采取寄养、自养和抚养形式,对靖港及其周边地区部分家庭贫穷无力抚养的女婴或施粮由其父母自养,或接转他人寄养,对父母双亡而无人收养者以及私弃女婴则由育婴堂作短期抚养后转送省城接婴局。光绪元年至民国24年(1875—1935)间共育婴4500名。民国35年(1946)前后,育婴施惠改为免费收教,先后在紫云宫和从善育婴堂办教学班2个,收学生40余人,对贫穷幼童进行文化教育。
施棺掩尸。靖港从善育婴堂除从靖港木行募得木材外,每年冬季还自购少量木材,雇请木匠造棺备用。对漂江或路毙等无人认领之尸,或极贫无资无力安葬者,施以棺材,请人装殓埋葬。
组织消防。光绪元年(1875),靖港从善育婴堂按户摊派专项经费1000串。购置大小洋龙(喷水龙头)20多个,以及配套的木桶、木梯等工具。组织以箩行、木行、菜农为主的消防救火队。光绪三年(1877)制定《公同救火章程》,规定每年6月进行一次例演,常备不懈。
惜字。靖港从善育婴堂每年花20串铜钱雇请一人,专门收揭淫邪药贴和时满3个月的告示以及街头巷尾公篓内的字纸焚化。
靖港从善育婴堂还曾有限度地进行施粥、施寒衣、施丸药、点牛痘等善事。
靖港从善育婴堂曾三度纂修堂志。创修于光绪十四年(1888),续修于宣统二年(1910),三修在民国25年(1936)。分别由徐菕,徐树锷和徐崇立主纂。据湖南图书馆刘世盛介绍,省图书馆保存的一套三部《靖港从善育婴堂志》为稀世孤本。三部志书均为木刻印刷16开直排线装本,共计约10万字。《靖港从善育婴堂志》为研究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研究清末、民国时期靖港的政治经济、社会风情等提供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