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刘家大院
巩义刘家大院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刘家大院,位于巩义市芝田镇官庄村西南,虽经几百年岁月沧桑、历经多次战乱,兵灾,时代变迁仍然保留下来大批错落有致的明清民居院落。刘家大院承载着家族从兴盛到衰落的数百年历史见证。
刘家大院,又称王家大院。原有堂楼、上房、厢房、倒座、过庭、影壁、门廊、窑洞、纺织机,一切的布局和谐自然,井然有序。据当地村民的王氏家谱载:明洪武年间,六世家祖王文灿由山西迁巩。创建四个大院和一座高楼。到清嘉庆年间第八世时,因经营不善,家境败落,遂将几处大院卖给刘姓人家。现在这四处院落大部分还为刘姓人家居住。高楼也仍有官庄刘姓居民使用。
刘家大院是明清时期北方地区的传统住宅。南北轴线对称布置房屋,院落坐南朝北,大门开在东南角,门内建有影壁,外人看不到院内的活动。正房位于中轴线上,侧面为耳房及左右厢房。正房是长辈的起居室,厢房则供晚辈起居用。这种庄重的布局,体现了北方人民正统严谨、尊卑有别老幼有序的传统。刘家大院坐南朝北,高高的院墙,宽敞的庭院,南北窄长,很好的规避了北方风沙大,夏季西晒严重等恶劣的自然天气,真可谓是匠心独运,巧夺天工。充分体现了我国近现代广大劳动人民改造利用自然,适应环境的生动体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刘家大院具有典型的地方民居建筑特点,建筑规模宏大,布局合理,保存较好,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价值。1984年,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时发现,1999年12月,曾有学者在《郑州市文物志》上发表《王家楼》。2006年11月河南省第五次文物普查时再次调查。2008年6月16日刘家大院被公布为第五批河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巩义市委统战部 作者: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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