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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贡院碑

河南贡院碑
河南贡院碑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河南贡院碑共两通,分别为《改建河南贡院碑》与《重修河南贡院碑记》,清代勒刻。为河南贡院改建、重修时,时任政府所刻立。现存于开封市明伦街河南大学校内,旁有二层贡院执事房一座,是当时考官办公和休息的地方,依据旧照片重建。

河南贡院是河南省举行乡试、选拔举人的场所,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在明代周王府旧址上(今开封市龙亭一带)修建,院内号舍5000多间,明远楼高4丈余。后来,由于贡院四周常年积水,雍正九年(1731)院址迁往开封城东北隅的上方寺内(今河南大学)。规模扩大,号舍增至11866间。道光二十一年(1841),黄河水冲击开封城。为了加固城墙,阻止洪水灌城,遂就地取材,拆毁贡院房舍,将砖瓦、材料充作防洪物资。翌年,重修贡院,修葺旧房,新建号舍10009间,凿井5眼,面貌焕然一新。今贡院建筑无存,现仅存两通碑刻,保存完好,均为清代勒刻。一通为《改建河南贡院碑》,碑文为当时河南巡抚田文镜撰写,立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高2.16米,宽0.96米;另一通为《重修河南贡院碑记》,撰写碑文的是时任河南巡抚的牛鉴,立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高2.66米,宽1.07米。两碑翔实地记述了河南贡院迁址、兴建、扩建、重修的史实。

清代会试,是各省举人参加、选拔进士的全国性科举考试,循例皆在北京顺天贡院举行。八国联军之役,顺天贡院被毁。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十年(1904年)连续两次会试均改于河南贡院举行。之后,清政府宣布自丙午科(1906年)始,所有乡试、会试一律停止。河南贡院碑见证了中国科举制度的终结,在中国科举史上有其特殊的意义,为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开封市顺河区明伦街河南大学校内

延伸阅读:

·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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