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夫妇墓
陈瑸夫妇墓为雷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陈瑸夫妇墓 位于雷州市附城乡南田村。墓占地2025平方米。土堆墓2座并列,陈瑸墓在东,其夫人吴氏墓在西,坐北向南,墓碑高1.8米、宽0.6米,上款“时岁次康熙辛丑孟夏吉旦”,碑文“皇清赐进士出身敕授礼部尚书原任湖南福建巡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谥清端陈瑸公之墓”,下款“男丁酉科举人居隆辛卯科举人居诚”。墓旁有康熙诰封碑1通,高4米、宽1.5米,碑文为汉、满两种文字。
陈瑸(1656~1718年),海康县附城乡南田村人,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进士,康熙五十四年任福建巡抚,是年冬兼理闽浙总督。在台湾和东南沿海地区的政绩被誉“海疆治行第一”,台湾人民建祠立碑纪念他。殁后追授礼部尚书,赐谥清端。《清史稿》、《清代七百名人传》有他的传记,《台湾府志》详载其行迹。
1992年海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