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蓬仙馆
小蓬仙馆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小蓬仙馆位于花地街上市新隆沙东,建于清道光年间,咸丰六年(1856)重建,为水磨青砖的三进建筑,坐北向南,有大殿、精舍,殿后有小花园,曲径清幽,亭台山石,风景秀丽。光绪年间,仙馆被改名为“七公祠”、“八公祠”,并被用于兴办学堂。建国后,曾为芳村公安分局和芳村文化馆所占用。1958年,这里成为炼钢场所,受到严重破坏,现仅存前殿和两边侧房,但仍可窥其建筑水平之高。
前殿正面石额“小蓬仙馆”为80厘米丁方隶书,苍劲有力,两座侧门的门楣上方书有“清镜”和“平砥”字样。前殿山墙檐下一排烘托,上有“花开富贵”图,均为砖刻,线条清晰,刻工精细。檐下一块长约10米、宽40厘米的长幅木刻浮雕,雕有花果蔬菜图案20余组,极富地方特色,是不可多得的木刻艺术品。仙馆中种有白兰,也历来为人们所称誉。小蓬仙馆是何人所建,历来众说纷纭。一说是道教羽士集资兴建。一说是康有为的祖父所建。尚有一说是曾任两广总督的叶铭琛奉父命所建。据有关部门和人士近几年的考证,小蓬仙馆应是康有为的祖父所建,以仙馆为名乃是当时的一种风气,以示高雅脱俗。清同治六年(1867)左右,年幼的康有为曾在此读过书。小蓬仙馆现被广州市人民政府列为广州市内部控制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由于兴建珠江隧道需要,小蓬仙馆启动保护性迁建。迁建后的小蓬仙馆位于在荔湾区芳村醉观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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