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旧址
中央银行旧址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中央银行旧址位于在沿江中路193号。是民国十三年(1924年)8月15日孙中山亲手创办的中央银行。大楼高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正中大厅的外墙由花岗岩石构筑,门口两侧置两只西式风格的石狮,步上石台阶进入是营业大厅,大厅上空是椭圆形的透光棚顶藻井,沿藻井四周的楼道建有仿欧式的斯林科式柱子和罗马式柱子,其余外墙刷水洗石米,墙面饰以椭圆形图案,楼顶是低矮的女儿墙,大楼-建有围墙。后在大门的上端新建了一个遮雨的凉棚。现建筑保存完整。
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革命政府设在广州。当时,金融混乱,财政困难,孙中山一面筹建黄埔军校,一面筹设中央银行。同年8月15日,中央银行宣布成立,行址在广州市南堤前中国银行旧址(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行址)。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胡汉民、廖仲恺、邓泽如、叶恭绰、孙科、林云陔、宋子文,行长宋子文。中央银行直属国家财政部领导,属下分支机构先后在广州市内设立3个兑换发行处,在省内有11个分行。中央银行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发行货币、普通和冠有地名的兑换券,支持北伐战争的军用券;改铸民国13年版毫银,发行民国17年版银毫;各种货币的兑换业务;代理国库、省金库收解;办理各机关、团体、私人的存款和汇款;放款,主要对机关、团体临时周转性贷款。民国十六年(1927年),南京设国民政府后,在上海增设中央银行。广州的中央银行遂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3月改称广东中央银行,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月又改称广东省银行。日军入侵广州后,原设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逐一撤退。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中央银行广州分行(今长堤现广东省医药公司大楼)复业,冯成功为经理。随后,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迁址南堤现沿江中路193号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现址营业。它有权发行纸币,以谋巩固金融,配合军事政治之推进。
1993年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7月广东省政府公布为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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