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兴馆
宾兴馆位于惠城区桥西金带南街3巷10号,始建于清道光8年(1828年),坐北向南,进深三座,面阔三间,封闭式的四合院布局,占地约160平方米。是清代惠州乡绅为资助本地生员参加乡试、会试而建的会馆,宾兴馆是了解科举制度难得实物。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宾兴馆坐北朝南,采用三堂四横屋的四合院布局,占地面积约1070平方米,局部两层,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较完整地保存了清代建筑风貌,是反映古代科举制度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因抗战期间遭日机轰炸,解放后又几经拆建,至今该馆仅剩中座及左右厢房较为完好,其余的都是后来新建的。门楣上“宾兴馆”三个字虽已了无痕迹,但遗留的青砖、灰瓦和飞檐仍可辨出清朝建筑的风貌。走进中座院内,记者发现在中座房间的外墙上镶有两块青色石刻,每块长1.2米、宽0.7米,石刻上的字迹还非常清晰,分别是“宾兴馆碑记”和“宾兴馆条约”,记载着该馆建于道光8年(1828年)。宾兴馆是当时惠州各乡绅士为资助本地生员参加乡试、会试而建成的。道光6年,在地方知名绅士黄锡圭倡议下,惠州各乡绅士捐出银子、银元(凡捐100百两银子以上的,在《碑记》上都有名字记载),买得塘尾街(即今金带南街)一块地,于道光8年11月建成宾兴馆,作出租经营。每逢乡试,该馆便从租金中提出200元均分给参加乡试的生员,以作路费;若遇会试之年,则每个举人可得资助路费50元。
名称由来
馆名“宾兴”,源于《周礼》。据《周礼》记载,旧时地方官仿古乡饮酒之礼,设宴招待应举之士,谓之宾兴,后又通称乡试为“宾兴”。
历史价值
据了解,曾有专家指出,宾兴馆接济贫穷的学生参加科考,是清政府“宾兴费”和“公车费”的补充,作为科举制的“副产品”,是一份了解科举制度历史难得的参考资料。
2015年12月10日,宾兴馆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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