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车辆厂地震遗迹
机车车辆厂地震遗迹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机车车辆厂地震遗迹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唐山机车车辆厂老厂南院,建于1959年,建筑面积9072平方米。 分东、中西三跨,东跨长150米,宽18米,高15. 61米;中跨长162米,宽18米,高12.22米;西跨长144米, 宽24米,高12.45米。
该遗迹地基为砂质粘土, 采用钢筋混凝土杯型柱基,共118个·其中部以北基底标高均为地平负1.7米,中部以南基底标高由西向东依次为地平负2.3米、3.5米、2米、2.54米。建筑结构为予制钢筋混凝土柱,梁屋架,大型屋面板装配结构,片石墙基红砖砌墙。
该地震遗迹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唐山机车车辆厂老厂南院,建于1959年,建筑面积9072平方米。 分东、中西三跨,东跨长150米,宽18米,高15. 61米;中跨长162米,宽18米,高12.22米;西跨长144米, 宽24米,高12.45米。
该遗迹地基为砂质粘土, 采用钢筋混凝土杯型柱基,共118个.其中部以北基底标高均为地平负1.7米,中部以南基底标高由西向东依次为地平负2.3米、3.5米、2米、2.54米。建筑结构为予制钢筋混凝土柱,梁屋架,大型屋面板装配结构,片石墙基红砖砌墙。
1976年7.8级地震后, 该车间的两端墙柱倒蹋倾斜,屋架大部分落地,仅中间支柱未倒。当时在此上班者21人,震亡11人,重伤3人.另外, 车间内天车、电炉等设备40余台受损。其南侧烟筒原高35米,震毁残留19.1米。该遗址为厂房车间建筑震损的代表,其破坏特点可为公用厂房车间建筑抗震设防提供研究资料。2006年4月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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