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书院 朝阳书院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朝阳书院时代:清地点:洛川县凤栖镇北关小学院内保护范围:旧礼堂(旧称总理纪念堂)建筑及后壁所嵌两通石碑。建设控制地带:A区周边各外延10米。2008年,朝阳书院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延伸阅读:·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