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
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
年代:1938~1945年
座落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田墘村
简介:1937年10月,日本侵略军占领金门岛。1938年初,金门县政府迁此借用民居办公,直至抗战胜利后迁回金门岛。旧址包括:金门县政府总部、文书房、保安队、会议室、盐兵楼、国民党县党部、县党部书记处等7处12栋建筑,是两岸同胞共同抗日的重要史迹。
保护范围:金门县政府总部:东面至村委会台阶,北面至郑氏家庙,西、南面各外延14米。
文书房:东、西各外延15米,北外延14米,南外延10米。
保安队:东至村委会台阶,北至郑氏家庙,西、南各外延14米。
会议室(郑氏家庙):东外延10米,西外延30米,北外延25米,南外延10米。
盐兵楼:东外延10米,西外延15米,北外延10米,南外延12米。
国民党县党部:东外延15米,西外延20米,北至道路规划红线,南外延25米,西南外延10米。
县党部书记处:东至戏台,西、北各外延10米,南外延10米。
2009年,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