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
长春社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长春社是古徽州仅存的社屋类公共建筑,该建筑是宋中兴年间迁建于此,明中期由罗震孙等人首创捐资,清代时修葺。
长春社由门坦、五凤楼、大堂、祭殿四个部分组成,总面积1100平方米,时为古徽州之最,门首县挂着蓝底金字“长春大社”四个大字,原系苏东坡所书,可惜那匾在文革期间被毁,大门“五凤楼”上六只凤凰造型不一,翘首眺望,加之整体结构的别致活泼,观之令人耳目一新,欲不能;走进祭殿远观一片红梁、柱等均为红色,为古代建筑所罕见,梁架之上满布彩绘,精美绝伦,色彩清晰。靠墙的基座上供有土地神及五谷神,还有孙权之子孙和的坐像,逢节祭日进贡烧香之人络绎不绝。中进庄重古相,全为黑色、黑柱、黑当选与末进反差极大,显示村民祭拜的气氛非常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