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旺惨案烈士碑
丁旺惨案烈士碑为正定县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11月13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丁旺惨案烈士碑距县城13公里。原位于南楼乡丁旺村兴旺路与育才大街十字路口的西北角,2013年移至村北。碑为汉白玉石质,高4.5米。外建青砖碑亭一座,平顶,前檐置布瓦勾头滴水。碑首为透雕双龙戏珠,碑额正中阴刻楷书,正面为“为国捐躯”,背面为“虽死犹荣”。碑阳为七百余言的碑文,记载了13名烈士的功绩,碑阴刻烈士们的生平传略。
1946年10月间,正定县二区武工队驻丁旺村。国民党匪军侦知后,于27日拂晓,调集正规军一个营和各据点地方-武装四百人配合,以15倍于我军的兵力包围了丁旺。武工队紧急部署,奋起应战,连续击退3次冲锋,毙敌30余人。敌人逼村民在前为其趟-,作活掩体。我方为避免误伤群众,被迫转入地道。敌军进村后,在叛徒指引下,排除-,截断地道干线。穷凶极恶地往地道点火放烟,在猪身上绑好点燃的硫磺,赶入地道,我方处境极其艰险。区武委会主任张风志,指导员潘兆才舍生忘死,抱住猪头,将猪杀死。地道内因空气不通,硫磺熏蒸,下午援军解围,抢救出来时,张风志,潘兆才,冯书成等13位同志已以身殉国。
1947年春,正定解放,在13位烈士殉难一周年时,正定党、政、军、民在丁旺村召开了追悼大会,沉痛悼念阵亡烈士,为使烈士英名名垂千古,于村内立了此烈士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