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
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位于江西中路与河南中路、福州路与汉口路之间,现称老市府大楼,呈正方形。正大门在汉口路193~223号,面朝东北。民国2年(1913年)公共租界工部局开始集资兴建,中途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停工,民国8年重新开工,民国10年造成。占地4823平方米,建筑面积22705平方米。原设计四层,局部五层,后普遍加建至五层。由工部局打样间建筑师自行设计,裕昌泰营造厂承建,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建筑为办公大楼。沿路呈周边式布置,中央为车马广场。建筑层次较高,大楼内部设备考究,马赛克地坪,洋松、柳安木地板,钢窗,外墙以花岗石砌筑,有“石头”房子之称。底层有大型半圆形式钢窗39扇,二、三层之间有粗大的爱奥尼式花岗石圆列柱,二层窗楣上有弧形,三角形断檐山花,四楼外墙上挑伸出1米左右的廊檐。整幢大楼为仿欧洲的建筑式样,东大门前,建有凸面扇形廊,由4根花岗石方柱支撑,方柱四周又竖4根花岗石圆柱,该廊专供小轿车停靠,廊上方为一平台。三楼筑有半圆形阳台1座。
大楼为上海较早采用钢窗的建筑物,公共租界工部局总董及各处在此办公,抗日战争胜利后,市政府设此,改称市府大楼。上海解放,陈毅市长在此举行接管仪式。1955年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也设此处。后市府办公厅等迁汇丰银行大楼,此楼内主要有民政局、园林局、环保局、劳动局、规划局、卫生局等单位使用。在正门登楼处,壁上嵌有陈毅在上海解放一周年时所题“上海人民按自己的意志建设人民的上海”碑刻。
1989年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