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大楼
汇丰银行大楼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汇丰银行大楼
位于中山东一路10~12号,民国10年(1921年)5月5日奠基,民国12年6月23日落成,大楼由英商汇丰银行投资兴建,委托英商公和洋行设计,英商德罗公司承包营造。大楼用地9338平方米,建筑面积23415平方米。主体建筑五层,局部七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部穹顶钢架结构。
大楼平面呈矩形,正面入口内为圆形进厅,其上部冠以半球形钢架结构穹顶,由此进入营业大厅。南面临福州路另辟入口,原为对华人服务的营业厅。大楼外观处理庄重、严整、典雅,具有显著的欧洲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立面处理按典型的欧洲古典建筑横向三段划分,中部有仿古罗马科林斯柱式双柱廊,基座部分三个拱券,立面均按古罗马柱式比例处理,基础的毛面石砌和大楼中央顶部的穹顶使人联想起古罗马的万神庙。大楼外墙以花岗石饰面,具有石头建筑的坚实外观。大门两侧建有一对花岗石石台,上原置有一对铜狮,石台两侧各有一对高大石灯柱。
营业大厅内上端有拱形钢架玻璃天棚和两整根意大利大理石的爱奥尼克柱式柱廊,整座大厅显得富丽堂皇。大楼面对黄浦江,巍峨宏伟,空间宽广,成为外滩滨江建筑群中的主体建筑和城市突出的地标。大楼建成后,西人曾自诩为“从苏伊士运河到远东白令海峡的一座最豪华的建筑”。
该大楼原为“汇丰大楼”,以银行名命名,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曾一度迁入此大楼。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汇丰银行迁回复业。1955年4月始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使用,更名为“市府大楼”。
1989年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